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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

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

作者:御吃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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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18-08-03 13:15:42 [共181章]

最新:第 181 節

《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》作品介紹

主角叫小烏鴉,大灰,陳銘的小説是《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》,它的作者是御吃雞寫的一本近代現代、靈異、驚悚類型的小説,內容主要講述:晉江完結

當前被收藏數:134 文章積分:3,573,597

文案:

妖怪者,蓋精氣之依物者也。氣亂於中,物變於外,形神氣質,表裏之用也。本於五行,通於五事,雖消息升降,化動萬端,其於休咎之徵,皆可得域而論矣。——東晉·幹寶《搜神記》

《萬妖名冊》登記原則:

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,每隻妖怪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。登記的主要內容包括:姓名、妖格、靈格、類人格、性別、年齡、受教育程度、職業、社會保障、婚姻、生育、住房、特殊情況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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顧臻活了二十四年,從未想過自己家的wifi,自己是做不得主的。

做主的是個蹭網的妖怪,不僅蹭網,還不讓改密碼。

故事簡介:

顧臻,朋友眼中人傻錢多嘴欠二缺的富三代,搬進了新家。

住了幾天以後,他發現,這個新家有問題——有賊。

吃他的薯片,用他的洗髮水,還蹭他的網。不能忍。

顧臻其人,四體不勤五穀不分。不過沒關係,畢竟他傻,他不怕。於是,他決定——捉賊。

等他千辛萬苦見到賊的真身……???

顧臻:來個人,打醒我。

鳳鈺,妖怪眼中自大傲嬌仗勢欺人的權N代,離家出走了。

出走的時候,身上揣着妖口普查的花名冊——不就是本記名字的破書麼?憑什麼別人能用,他不能碰?

鳳鈺其人,天生反骨,吃軟不吃硬,你不讓動,他偏就要動。倒要叫人看看,能耐他如何?!

尋妖找怪征程走起——稍等片刻,容他先招個助理。

鳳鈺:給吃給喝給wifi,不錯,就是他了!

這是一個人和妖怪有哭有笑、吵吵鬧鬧的小故事。

本文又名

#人·妖#

#悲哀!新新社會的妖怪現狀:蹭吃蹭喝蹭wifi#

#吃了你的薯片,你就是我的人了#

1V1 主攻 HE 談談戀愛,走走劇情。(或許有副CP)

內容標籤: 靈異神怪 都市情緣 歡喜冤家 東方玄幻

搜索關鍵字:主角:顧臻,鳳鈺(小烏鴉) ┃ 配角:陳銘,方靖,付小梓,各種妖怪,狩獵者,反狩聯盟 ┃ 其它:妖怪誌異

原創網

CP

更新番外:狐狸精——橙;.

《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》 正文 (第 2 頁)
第 53 部分
第 54 部分
第 55 部分
第 56 部分
第 57 部分
第 58 部分
第 59 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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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1 部分
第 102 部分
第 103 部分
第 104 部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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聲 明:

Ⓐ 《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》為御吃雞所著屬虛構作品,不涉及任何真實人物、事件等,請勿將杜撰作品與現實掛鈎,作品中的觀點和立場與尼歐閲讀網的立場無關,本站只為廣大書友提供電子書閲讀平台。

Ⓑ 《萬妖名冊/被迫和妖怪同居的日子》小説精彩連篇、跌宕起伏,希望廣大書友支持正版,支持作者。